各校外教学点:
为保证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顺利完成2019级高起本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工作,根据《湖南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湖南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论文指导及答辩流程
1、指导老师资料备案。各校外教学点安排指导教师,填写《2019级高起本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及学生对照表》(见附表1),并将指导老师相关职称及学历证明一同报我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审核、备案。
2、毕业论文(设计)指导。2023年11月10日之前,学生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3、查重。
学生将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
要求:毕业论文重复率不得大于30%,
毕业设计重复率不得大于40%,
查重报告合格的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查重方式:
(1)可登陆学院官网中的查重链接
(2)查重网址:咨询张老师获取
4、毕业论文(设计)复审。2023年11月15日前,校外教学点将《2019级高起本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计划》(见附表2)、论文(设计)电子版、查重合格报告(全文)提交继续教育学院,我院组织对论文进行复审(含查重),复审合格后允许答辩。
5、答辩。2023年11月20日-12月5日,校外教学点按照答辩计划完成答辩工作。汇总答辩记录、答辩成绩,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工作总结。
二、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安排
1.学生必须按照指导教师的修改意见修改到位,并经指导教师和校外教学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答辩。
2.答辩工作由各校外教学点自行组织,我院将组织检查。
三、毕业论文成绩评定与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等进行评定。其中论文质量占60%,论文答辩占40%。不参加毕业答辩者不记成绩。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被评为及格以上者准予毕业;毕业论文(设计)经审核不合格者,必须重做,审核合格但经答辩后评定为不及格者,仍随下届重做。随下届重做仍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四、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归档
2023年12月20日前,各校外教学点需将《湖南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湖南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登记表》(附件3含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教师指导记录及意见表、答辩记录)《湖南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附件4)分别装订成册交到继续教育学院张老师处存档(电话15200864681)。
咨询联系:张老师 15200864681(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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