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和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中均获“优秀”,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2018年入选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第四条 学校现有80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6个,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家特色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国家林草局重点(培育)学科9个、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1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培育)学科6个,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5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1个,农业科学、工程学、环境生态学、材料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八条 我校招生计划由普通计划、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下同)毕业生计划、免试计划等类型组成。
第九条 普通计划即面向2023年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招生的计划。
第十条 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脱贫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第十一条 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选择一类免试计划报考。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我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毕业生及在外省高职(专科)就读(或毕业后)具有我省户籍且在我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
(二)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竞赛获奖免试生范围包括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截止到2023 年3月底)获奖的两类应届毕业生:第一类是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 第二类是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 银奖的应届毕业生。第一类考生中,在职业技能竞赛指定赛项获奖的学生可选择报考“湖湘工匠燎原计划”,详见我校《2023年专升本“湖湘工匠燎原计划”招生简章》。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总量,综合考虑教育厅计划设置要求以及我校办学定位、教学质量和办学条件等因素,科学编制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具体如下: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四条 根据普通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并参照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2023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及在校学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或在外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或已毕业)的我省户籍学生并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第十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二)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三)上年可以正常毕业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专升本考试,不得延期毕业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第五章 报名及填报志愿
第十六条 2月13日至2月17日,符合条件的湖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含报考“湖湘工匠燎原计划”的考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进行预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和确认个人信息,退役大学生和竞赛获奖考生还需按有关要求上传照片及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2023 年上半年退役的须提交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荣立个人三等功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
因2023年度“楚怡杯”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安排在 2023年3月举行,参赛学生先以普通类学生身份参加报名及填报志愿。赛事结束后,获奖学生填报免试志愿(含“湖湘工匠燎原计划”),经资格审核后按职业技能竞赛类学生进行免试录取。
第十七条 3月20日至3月24日,所有考生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注册并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前4天考生可实时查看各志愿填报情况,之后不可查看。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竞赛获奖免试、“湖湘工匠燎原计划”、普通计划(含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中选择符合报考要求的一类。其中,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免试生、竞赛获奖学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
第十八条 考生按照省教育厅发布的《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相关规定,填报1所本科高校的1个对应本科专业。其中,申请竞赛获奖免试的考生须填报获奖赛项相对应的专业,填报其他专业的需以普通考生身份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及录取,不享受免试政策。免试生分别按照《湖南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湖南省2023年“湖湘工匠燎原计划”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填报志愿。
第十九条 志愿填报结束后,学校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及其填报的信息、照片等进行实时审核,并提交确认。
第二十条 具体报名要求及操作细则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和变化为准。
第六章 资格审核
第二十一条 普通计划考生资格审核。3月10日前,学校对本校报考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和核实。
第二十二条 免试生资格审核。报名过程中,学校负责对本校竞赛获奖学生及在校期间(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信息进行核验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 7 个工作日内,将免试生名单及《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等相关材料汇总报省教育厅学生处。2023 年度“楚怡杯”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的获奖学生,获奖名单公布后立即组织资格审核。
第二十三条 脱贫家庭毕业生资格审核。学校负责对本校省内户籍高考生源的考生进行初审,并将汇总名单报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复核确认;学校负责对本校省外生源考生进行审核确认,查验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原建档立卡身份证明,确保真实。
第二十四条 考生前置高职(专科)学历审核。省教育厅依据学信网信息对学校最终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七章 考试
第二十六条 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其中,普通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考生只要参加文化课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免试生(含“湖湘工匠燎原计划”)免文化课考试,但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第二十七条 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主要考查学生心理素质、职业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第二十八条 各专业文化课考试科目共三门,分别为:英语、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各1门。所有考试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各专业文化课考试科目如下
第二十九条 考试(测试)时间
2023年4月1日: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2023年4月22日-23日:文化课考试
专升本报名考试咨询联系:张老师 15200864681(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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