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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大学启航计划招生简章

2018年10月11日 文/李老师 浏览1505次

  为了贫困地区和农村的考生也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8年上海大学启航计划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上海大学启航计划招生简章

  一、领导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对象

  1. 该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天津、海南、宁夏、青海、西藏地区除外),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2. 学生符合下述所有条件即可报名:

  1) 符合 2018 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 3 年以上户籍;

  3)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 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1. 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招生科类备注
人文社科类仅招文科生类内所含专业见附件
理学工学类仅招理科生

  注:浙江考生报考人文社科类,选考科目不限;报考理学工学类, 三门选考科目中必须有一门物理或化学;两个招生专业不得兼报。

  1. 招生计划

  100 人。

  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获得入选资格考生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录取时,我校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可以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名办法

  2018年3月27日—4月10日,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

  “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招生类型选择“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需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如有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需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网上填报内容:

  1. 个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等基本信息;

  2.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及年级排名;

  3. 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评价、兴趣特长和未来发展规划等,字数1000 字左右);

  4. 其他特长证明材料(含各类获奖、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经历和成果等);如有获奖,但未按要求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

  5. 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上海大学 2018 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经中学核实信息(申请表每页须考生签字且中学负责人签字盖学校公章),将申请表的扫描件上传至本报名系统。

  五、审核程序

  1. 报名资格审核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区、市)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

  2. 考生材料审核

  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个人陈述等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于2018年5月31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

  六、录取办法

  1. 凡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 2018 年高考,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2. 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 对投档到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及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七、监督约束机制与违规处理

  1. 上海大学 “启航计划”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2. 如果考生对上海大学本项工作有异议,可向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意见,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负责作出答复。如仍持不同意见,可逐级向上反映。

  3. 对在“启航计划”招生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办法由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我校相关政策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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