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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2018单招章程

2018年10月11日 文/李老师 浏览9186次

  2018年单招工作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参加单招考试,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供大家参考。

  2018年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第三章 单独招生报考

  第六条 招生对象: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8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七条 报考网站: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址http://www.hneao.cn/ks。

  第八条 报考时间:2018年3月15日—4月9日。

  第九条 每个考生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

  第十条 2018年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1100人,招生专业(含专业方向)12个,单招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见下表:

二级学院名称专业名称招生科类招生计划(人)学制学费
(年/元)
医疗设备与管理学院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文理兼招中职对口12035460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12035460
医学影像技术6035460
卫生信息管理8035460
老年保健与管理11035460
会 计6033500
医学技术学院康复治疗技术9035460
药 学9035460
医学检验技术9035460
护理(康复护理方向)12035460
临床学院口腔医学技术10035460
眼视光技术6035460
合计1100

  注:学费标准最终按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执行。

  第四章 选拨与工作安排

  第十一条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依据应届普通高中生、往届普通高中生、中职对口生等三类实行分类别、分专业考试入学,统一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要求组织,两项权重值为: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占50%,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占50%。其中,应届普高生只参加我校组织的技能测试(面试),文化水平考试成绩直接使用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只使用语数英三科成绩),不再命题考试;往届普高生和中职对口生两类考生要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笔试,科目为语、数、英)+技能测试(面试);各类考生均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及所录专业。

  第十二条 日程和时间安排:

日期时间工 作 内 容
3月15日-4月9日考生网上报名。
4月 14 日8:00-17:001.到我校校本部计财处交纳单招考试费80元。2.到招生处①交验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②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请写上姓名);③填写《考生信息表》。④凭交费收据领取准考证和面试表。3.参加面试。
4月 15 日9:00-10:30往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和中职对口考生于上午9:00-10:30参加文化水平考试。
4月16日在校园网上公布预录取名单。
4月16 日- 18日来校办理预录取确认手续,领取预录通知书。
4月19日-4月25日网上公示单招拟录取名单。
4月26日-5月3日补录确认、网上公示
5月4日12:00前网上报送所有参加单招测试考生的各类成绩信息与拟录取考生信息。
5月10日前单招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5月16日前完成单招录取工作。
8月中旬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三条 按单招考生分类别、分专业确定总分。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之和作为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占50%;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占50%,两项之和为总分。

  (2)往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占50%,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占50%,两项之和为总分。

  (3)中职对口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占50%,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占50%,两项之和为总分。

  第十四条 根据考生总分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名单。我校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 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第十六条 预录取名单在我校校园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第十七条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18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参加2018年其他形式的高考录取;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8年高考或其他形式的高考录取。

  第十八条 通过单独招生考试进入我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我校2018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六章 督导检查

  第十九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学校纪检部门对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督导与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学校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731-58519003。

  第七章 录取待遇与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统一于2018年9月入学。

  第二十一条 资助政策: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 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 4000 元/年·人、二等助学金 3000 元/年·人、三等助学金 2000 元/年·人)、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1000 元/年·人、二等奖学金 700 元/年·人、三等奖学金 400 元/年·人)。另我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医卫类高职院校,前身是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院现有两个校区,院本部地处湘潭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河西校区傍依风景秀美的雨湖公园。学院占地面积450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亿多元。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660人,专兼职教师460人,其中教授、主任医师等正高职称40人,副教授及其他副高级职称教师205人,“双师型”教师290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65人,学院还聘请了一批院士、专家教授及技能大师作为兼职教师团队。

院校类型院校隶属通讯地址学历层次
工科院校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湘潭市双拥中路高职(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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